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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工作程序

 

1、两名监察人员着装到现场并出示执法证件
2、将现场检查情况准确、清楚地记入现场监察记录中
3、若情况正常,被检单位当事人签字,工作人员填报检查情况汇总,无须归入档案。
4、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较轻,则责令被检单位限期整改,并结案归档。
5、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较重,工作人员将现场采样取证,并执行行政处罚程序,结案归档。

三、责任部门
环境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6222072
各环境监察监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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