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量控制工作
1 、负责组织制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污染源治理计划;负责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2 、负责全县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机动车等方面的污染控制工作;
3 、负责县长环境目标责任制、“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的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4 、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生态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实施,负责自然生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及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
二、污染源监督管理
1 、负责限期治理决定的拟定和报批、治理方案和治理措施的论证和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提出行政处理建议;
2 、负责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排污单位提出改进方案和治理措施;
3 、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污染源限期治理、达标排放管理工作;
4 、做好污染治理项目的筛选、方案审查、技术论证等工作,提出污染治理贷款项目、环保补助资金项目及污染防治示范工程项目,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三、行政许可审批
1 、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闲置、更新、拆除污染治理设施的审批、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申请的审批;
2 、负责组织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对县环保部门管理项目提出批复意见,对上级环保部门管理的项目出具审查意见;
3 、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
四、其它工作
1 、负责全县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工作;
2 、负责本科室档案的整理工作;
3 、负责协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有机食品、 ISO14000 认证等环境管理认证工作。
4 、负责全县环境统计及报表工作。
五、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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