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自动监测管理站工作职责
   
   
   
法制宣传科工作职责

 

一、环境法制工作

1 、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组织局案审委员会研究行政处罚决定;

2 、组织并参与行政起诉、应诉、听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许可等有关工作,负责上级行政执法检查的迎查准备工作;

3 、负责审查全局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律文书,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做到依法、有据,符合规范程序,负责推广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法律文书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4 、负责完成县人大、政协的提议案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5 、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填报、申请、发放、审验工作。

二、环境宣传工作

1 、负责拟定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 、组织开展纪念“六 · 五”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月”、“送环保知识下乡”等大型宣传活动,推动公众和环保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3 、负责对外宣传工作,向各级媒体及时传递环保工作动态,策划、制作环保电视专题片;

4 、负责抓好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开设环保教育课堂,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

5 、 对干部职工进行环境宣传教育,组织业务开卷考试;

6 、负责《中国环境报》等环境报刊的征订工作。

三、档案信息工作

1 、 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工作信息 ;

2 、负责将本单位档案汇总整理后,移送有关单位保存。

四、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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