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工作程序:受检单位书面委托→下达任务通知→现场监测、采样→实验室分析→监测报告编制→室主任校核→站长审定→被检单位缴纳监测费用→由技术管理室提交监测报告给受检单位。

  办理地址:郯城县环保局监测站
  联系电话:6222077

 

 

郯城县环保局版权所有   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