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的意见
(鲁政发[2005]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流域治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必须清醒地看到,省辖淮河流域、小清河流域治污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水污染防治形势严峻。目前南四湖、东平湖、小清河水质仍为劣V类,南水北调东线输水沿线97%的断面达不到调水水质要求。实施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是突出加快生态省建设、保证南水北调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关系到生态环境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为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实现我省水体清洁的目标,省政府确定启动实施“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碧水行动计划)。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碧水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突出加快生态省建设这个总体目标,在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莱芜、临沂、滨州、菏泽等1 2市,南四湖、东平湖、沂沭河、小清河流域范围内,以改善水质为目标,以“两湖一河”治污项目为总抓手,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全面推进流域内经济结构调整、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污染治理、污水资源化、生态保护与建设等,带动省辖淮河流域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调水沿线,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
2.目标任务。到2005年底,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实施计划确定的工程项目建成投运率不低于60%,省界断面基本达到淮河流域“十五”计划目标,河流水质初步好转;到2007年底,淮河流域治污工程项目建成投运率不低于90%,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黄河以南段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设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县级市市区和县城所在镇不低于40%,小清河流域水质明显好转;到201 0年底,主要河流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和水功能区的要求,设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 9/6,县级市市区和县城所在镇不低于5 5%,基本解决南四湖、东平湖流域的水环境污染问题;到201 2年,小清河干流水体控制断面达到V类水质标准。实现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
二、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加强水污染防治
3.进一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运营市场化。制定实施流域污水处理厂2005—2007年配套管网建设规划,加强调度督促,确保“十五”治污计划及调水治污规划确定的污水处理厂按期建设运营。2005年一季度17市污水处理费按省规定的最低限价开始征收,上半年所有县级市和县城也相应提价到位,保障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稳定达标。加大自备水用户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收足用好。2005年底前污水处理厂全部改制完毕。着力抓好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营,按时完成脱氮、脱磷和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建设任务。
4.加大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工程建设,提高完成和运行率,确保完成国家,,十五,,计划。2005年省辖淮河流域新开工污水处理厂1 3座,计划投资1 0亿元,日处理能力50万吨。小清河流域新开工2座,计划投资2亿元,日处理能力11万吨。加快中水截蓄导工程项目进度,对处理后达标排放的工业和生活废水进行拦截和必要的调蓄,因地制宜地实现资源化利用。已超过环境容量的河流,不能再上增加排污总量的建设项目。
5.进一步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重污染企业严格关停淘汰制度,按照国家要求,制定流域2005—2007年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对一批重点污染企业予以关停淘汰。2005年底首先关闭“两湖二河’’流域内现有石灰法制浆工艺、年制浆能力 3·4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年生产能力2万吨以下黄板纸、l万吨以下废纸造纸企业、1万吨以下酒精生产线、l万吨以下淀粉 生产线,共计28家(条)。
6.进一步加大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在流域内进行土壤肥力普查和监测,制定实施“两减三保”(减少农药、减少化肥施用量,保产号、保质量、保环境)计划,2005—2007年三年时间,将农药施用量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减少40%,化肥施用量在高产良田、瓜菜田等重点区域减少30%。制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推广沼气能源利用、复合有机肥综合利用等四大类、八种主要模式,2005年底前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县市实施规模化蓄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示范工程,2007年底前完成全部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任务。
7.加快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在进行人工湿地实验的基础上2004年启动南四湖流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有效去除进入南水北调干线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以确保调水水质稳定达标。
8.推动污染防治由事后管理向事前控制预防转变。从2005年开始,在“两湖一河”流域尽快建立起以环境容量为基础、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管理手段的符合市场规律的排污总量控制体系。制定实施更加严格的地方排污标准。在南四湖、东平湖、小清河各河流入口和跨界断面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加强管理和监督。南四湖、东平湖和小清河流域原则上不准再上增污项目。
9.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级要加大对水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省国土资源、建设、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联动,向“两湖一河”流域倾斜,重点突破,主要支持关停企业、污水处理厂贷款贴息、人工湿地建设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积极向国家争取资金用于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中水回用设施和人工湿地建设。
10.进一步加大执法监查力度。继续保持对不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每年总结表彰一批先进企业,公开查处一批违法企业,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要给予曝光,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限期停产治理。根据地方政府政策措施落实与否、治污项目进展快慢,省有关部门联合采取激励约束措施,促进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
11.加强宣传教育。制定宣传计划,开展广泛深入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舆论氛围,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环境意识。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2.统一思想认识。各级政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着眼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施“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统一对实施碧水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碧水行动计划的启动实施。
13.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监管、部门配合,市场引导、舆论监督,公众参与、依法治污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政府对辖区水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省政府成立“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
14.加强监督检查。制定检查考核办法,对《实施山东省“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检查。制定出台流域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指标评价体系、城市投资风险警示机制、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办法,将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二00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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