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第三中学开展

“ 保护生态环境,回收废旧电池”环保活动

  4月10日 上午 9 时,郯城县第三中学几百名学生将手上的 一 节节废旧电池投放进新设置的废旧电池回收箱内,揭开了 “ 保护生态环境, 回收废旧电池 ” 环保活动的序幕。

  这次环保活动是郯城县环保局与郯城县第三中学 联合发起的,其目的在于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减少废旧电池污染危害,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活动中,郯城三中的同学们向全社会发出了 “ 保护生态环境, 回收废旧电池 ” 倡议,并举行了废旧电池收集仪式,在短短的一个小时内,就有几百名学生将自己用过或收集的废电池投放进新设置的废旧电池回收箱。据老师们清点,当天上午一共收集到各种型号的废旧电池 4 千余节。县环保局副局长杨寿春、郯城县第三中学校长王首先参加了回收仪式。 王首先介绍了学校开展 “ 保护生态环境, 回收废旧电池 ” 活动的基本情况。 县环保局宣教科科长倪维强向同学们讲解了电池的种类、构造、污染危害及回收利用等知识。杨寿春表示:“这次活动是在我县即将全面实施生态县建设之前开展的,不管是对环境保护事业还是宣传教育工作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同学们收集的废旧电池,县环保局将积极和有关部门、厂家联系,争取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循环利用,彻底消除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危害。”

  就体积和重量而言,废旧电池在生活垃圾中是微不足道的,但它对土壤、水质、空气的危害却非常大,令人触目惊心。电池中含有汞、镉、铅等重金属物质, 汞具有 强烈的毒性; 铅能造成 神经紊乱、肾炎等; 镉 主要造成肾损伤以及骨疾——骨质疏散、软骨症和骨折。资料表明: 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土壤里,能使 1 平方米 的土壤永久失去利用价值,而一颗纽扣电池可使 600 吨水受到污染,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由于人们的环保意识不强,对废旧电池污染的危害性缺乏认识,往往把废旧电池和生活垃圾混在一起丢弃,所以目前废旧电池的回收现状令人担忧。据统计,我国电池年消费量达 70 亿至 80 亿只,但回收率却还不足 2 %!

同学们将收集到的废旧电池放进回收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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