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率先在全市通过生态县建设规划论证

  8月23日,由山东师范大学教授任建兰带领的省市5人专家小组来我县对《郯城生态县建设规划》进行论证。 论证会由市环保局生态科副科长王少华主持,市环保局副局长王清、县人大副主任王培勇、县政府副县长韩明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高振飞、县环保局局长胡友飞及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论证会。

  会上,韩明林在致词中代表郯城县县委、县政府对远道而来的参加《规划》论证评审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并希望各位领导和专家对我县生态建设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指导意见。随后,与会人员观看了《郯城生态县建设》电视专题片,听取了生态县建设情况汇报和规划编制单位青岛天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规划》主要内容所进行的多媒体演示汇报。

  参加论证评审的领导和专家对《郯城生态县建设规划》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论证,对规划文本的制作给予充分肯定, 对《郯城生态县建设规划》论证稿给予了较高评价,特别是对规划中突出循环经济发展方面进行了称赞。同时 结合郯城实际,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要求在规划中要进一步突出地域特点和增强可操作性,规范城市建设、林业、农业及水资源状况的表述,提出了利用区域性地缘优势、农业资源优势和沂蒙老区文化底蕴深厚这三大优势加快生态建设。

  王清在讲话中指出,生态城市建设是近期全市环保工作的重点,各级领导都对生态建设工作都提出了较高要求。郯城县生态县建设工作在全市走在前列,也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使境内的污染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有效避免了边境污染纠纷,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在今后的工作中,郯城县要充分认识到生态规划编制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争取将生态规划工作圆满完成并早日付诸实施。

  韩明林代表县委、县政府作了表态发言。他说,《郯城生态县建设规划》通过评审之后,我们要积极消化和吸收专家评审提出的宝贵意见,修改和完善规划文本,使之更加符合我国国情,更加符合郯城实际,使之更加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规划修改成稿后,应尽快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将规划以地方法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具有权威性,长效性,以确保生态县建设工作常抓不懈。要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动员和引导群众开展生态建设活动,让全社会和广大群众都自觉投入到生态县建设的实践中来,共同打造生态郯城。同时要加大规划实施力度,落实好工作责任制,确保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郯城生态县建设规划》于去年 11 月委托青岛天人环境有限公司开始编制,其间广泛征求了各方的意见并不断修改完善。《规划》以 2003 年为规划基准年,以 2004 年至 2020 年为规划期,分为近期、中期段和远期三个阶段,并制定了每个阶段的规划目标,规划范围界定为全部行政区域,总面积为 1312.6 平方公里。 《郯城生态建设规划》在全市率先通过专家论证,这标志着我县生态建设工作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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