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废旧塑料加工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始考核验收
从 8 月 26 日起 ,由县监察、环保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考核验收组,分成 3 个小组,对全县 17 个乡镇的废旧塑料加工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这次考核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任务完成的情况(其中拆除关闭的加工点需提供地址清单);取得的工作成绩和经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考核标准为:对废旧塑料清洗、分拣及制造颗粒的设备要全部拆除,断水、断电,加工点没有原料,没有加工的下脚料。
此次考核验收工作既是检验我县废旧塑料加工业专项整治是否真有实效的关键环节,也是加强对废旧塑料加工业监管的延续和深化。根据《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废旧塑料加工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的通知》(郯政办发 [2005]75 号)文件要求,此次考核验收成绩将计入乡镇考核基本考核指标,其中环境保护占 20 分。在验收期间整治不彻底的,发现一起扣 2 分;验收结束后仍存在废旧塑料加工点的,查处一起扣 5 分,直到扣完为止。考核验收工作至本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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