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上午,郯城县污染物减排及“土小”企业取缔和迎查工作会议在县政府招待所多功能会议厅召开。县委副书记、县长郑连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谭运举,县政府顾问韩明林,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张维明等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乡镇乡镇长,县直有关部门、重点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县环保局中层以上干部。
会议由谭运举主持。县环保局局长胡友飞传达了全市淮河流域及南水北调沿线污染防治和迎查工作会议精神,韩明林宣读了《郯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污染物减排和“土小”企业取缔工作的通知》。
郑连胜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今年以来,全县各级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污染物减排和“土小”企业取缔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形势仍然非常严峻。所存在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全力以赴加以解决。
郑连胜强调,从我县目前情况来看,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重要途径在于削减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取缔高能耗、重污染的“土小”企业,从源头上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走出一条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科学发展道路。年内要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减排重点工程建设,二是坚决取缔“土小”企业,三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四是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五是认真做好迎查准备工作。
郑连胜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做到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和监督检查四个到位,确保按时完成污染物减排和“土小”企业取缔工作任务。各乡镇乡镇长作为当地环境质量第一责任人, 要把关闭辖区内“土小”企业作为年内后两个月第一位的任务,抽出更多的时间, 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具 体问题。企业是污染物减排的主体,要有长远发展的眼光,切实组织好本企业的污染物减排工作。政府部门要 建立健全污染物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发改、经贸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淘汰落后产能的小炼铁、小炼焦项目。建设部门要督导县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县监察局要搞好行政效能监察,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环保部门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肃 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要深入持久地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全社会环境忧患意识,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和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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